当前位置: 首页 > 团内文件 > 关于评选表扬江油市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五四红旗团(工)委、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、的通知

关于评选表扬江油市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五四红旗团(工)委、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、的通知

2017年02月28日 17:09:15 访问量:25587

 

共青团江油市委员会通知

 

团江委20174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共青团江油市委

关于评选表扬江油市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五四红旗团(工)委、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、青年文明号、青年创业能手的通知

 

各乡镇团委、市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团组织:

为隆重庆祝建团95周年,集中展示江油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激励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学先进、争先进,用实际行动践行江油精神,为建设“创新江油、开放江油、幸福江油、大美江油”贡献青春和力量。经研究,团市委决定在2017年“五四”前开展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五四红旗团委(工)委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、“青年文明号”和“青年创业能手”的评选表扬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报条件

   (一)江油市优秀共青团员

1.拥护党的领导,带头坚定信念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

    2.遵纪守法,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

3.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

4.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努力奉献社会、服务人民,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,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、迎难而上;

5.年龄不超过28周岁,专职团干不参与评选。

   (二)江油市优秀共青团干部

    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

    2.忠诚党的事业,热爱团的岗位,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,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,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

    3.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,深入基层,密切联系青年,竭诚服务青年,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、号召力

4.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、锐意创新,成绩显著,全市各级专兼职共青团干部,担任团内职务一年以上。

   (三)江油市五四红旗团(工)委

1.工作活跃,成绩显著。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,工作具有鲜明特色,团员参与踊跃,在青年中有影响。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;

2.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,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。经常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。切实履行职责,带动所属支部(总支)建设,支部(总支)工作有活力;

3.团委(团工委)班子能力强,业务精,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,团结进取,作风扎实,富有开拓创新精神;

4.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。

(四)江油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

1.工作活跃,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,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,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;

2.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。经常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;

3.团支部(总支)成员工作能力较强,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。

(五)江油市青年文明号

1.集体符合《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在职业道德、职业技能、职业效益等方面表现优良,在本行业、本地区有示范性和代表性;

2.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、活动生动有形、创建成效明显、社会反响良好; 

3.共青团组织健全,青年工作富有活力,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显著,积极参与区域化团建、青年创业就业等全团重点工作。 

(六)江油市青年创业能手

1.年龄为18周岁到45周岁,为江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或取得较好成绩的创业人士;

2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,积极创业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,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,在同行业、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;

3.踊跃投身江油改革开放和跨越发展实践,诚实守信、文明创业,在全市各地、各行各业弘扬新时期创新创业精神,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;

4.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。

    二、申报要求

    1、各单位要对此次评选工作高度重视,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,精心组织、严格把关,通过申报评选,形成正确导向,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

2、各相关单位要兼顾不同领域、行业、界别,推荐人选要广泛覆盖学校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、新社会组织、驻外团组织、机关企事业单位、社区、专合组织等领域,要注重将落实上级团委各项工作部署有力、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推报上去。

各相关单位接通知后,按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,315日前,将加盖相应公章的申报表(见附件)和事迹材料各一份及电子文档报至团市委办公室。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电话:3221951,邮箱:jy****@163.com

附:1、江油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;

    2、江油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报表;

    3、江油市五四红旗团(工)委申报表;

    4、江油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申报表;

    5、江油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;

    6、江油市青年创业能手申报表。

 

 

 

共青团江油市委

2017年2月14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共青团江油市委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2月14日印发

 

 

编辑:团委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工信部备案查询 中国现代教育网
四川省江油市第一中学(简称:江油一中) 版权所有
地址:四川省江油市诗仙路东段168号 邮编:621700
蜀ICP备14002710号 蜀ICP备14002710号-2 蜀ICP备14002710号-3
川公网安备 51078102110050号 川公网安备 51078102110171号
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